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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励志青春”校园之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4       发布者:2024-04-04       浏览次数:

各班级团支部:

为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校风、学风,构建和谐校园。校团委决定开展第四届“励志青春”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评选时间

2024年4月3日-4月19日

评选条件与类型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情趣高雅,学习勤奋。

4.入学以来受到院级及以上纪律处分或者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校园之星”

评选具体条件与类型

1.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以内,综合测评在专业中排名10%以内。

2.科技之星:学习成绩优秀,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积极宣传或组织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在校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奖励。

3.读书之星: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能够坚持写读书笔记和读书体会。积极参加各种读书活动,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能写较为具体、真实、生动的读后感。能积极向同学们推荐好书,能将书中的故事讲给大家听,和同学分享读书的喜悦。

4.技能之星:能够积极参加各种专业技能竞赛,进行科技创新和专利发明,并取得优异的成绩,能用熟练的技能和创新的精神充分展现我院学生魅力。

5.励志之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勤俭节约,勇于克服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自立自强,拼搏奋进,热爱生活,乐观向上,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不断成长成才。

6.文艺之星:热心文艺活动,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积极代表院系、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优秀成绩。

7.体育之星: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8.志愿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者协会或做过一些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在校内外举行的大型活动中,积极主动地承担一些服务、保障工作,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大学生参与公益事业起到推动作用,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9.创新创业之星: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各种创新创业活动或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10.服务之星: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本人是辅导员和专业导师的得力助手,在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实施步骤

(一)自活动启动之日起,各团总支通过宣传栏、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本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二)报名采取个人申报,系部团总支推荐,系部党总支审核的方式。参评学生只能参加某一类“校园之星”评选。本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需要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附件)及证件照、生活照(参加活动照片等)(JPG格式),个人事迹(不少于1000字)。

2.事迹证明资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照片、影像资料、证书等材料电子版。

(三)请各班级团支部于4月8日12: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任兴燕老师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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